一当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的利益小于保全的合法利益时:
1.紧急避险行为无违章行为或虽有违章行为,但其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2.当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有交通违章行为,与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承担次要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对乘车人的赔偿责任。
二紧急避险损害的利益等于或大于保全的利益时: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和紧急避险行为按过错大小划分赔偿责任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仍应减轻或免除。
一、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