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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范围包括哪些

2024-02-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范围包括以下三种:

1、租赁合同一方在对方不履行修缮房屋或支付租金的义务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买卖合同一方在对方不履行交付标的物或价款的义务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租赁合同一方在对方不履行交付定作物或支付报酬的义务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一、第二次履行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债务人有什么合法权利啊?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具体有: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可以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但是要给与对方一定时间段的履行期。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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