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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范围包括什么

2024-02-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的范围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三种。

一、请问关于债权转让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抗辩权的规定是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一共包括三种,分别是延诉抗辩,暂时抗辩和永久抗辩。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也不能超过上述范围。

二、合同类别有哪些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如:租赁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行纪合同等。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如:借贷合同、定金合同等。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如: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

三、租赁合同的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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