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选调生在基层工作2至3年后,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可以有计划地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选调生在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不满2年的,不得办理工作调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