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的员工离职后可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公司未跟员工买签劳动合同同时未没社保,员工离职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社保未缴纳,公司裁员如何保护员工权益?
社保未缴纳是严重违法行为,对员工权益造成了严重威胁。在公司裁员时,员工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首先,及时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要求书面确认。其次,咨询劳动监察部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护。同时,与同事联合起来,共同维护权益,可以考虑成立员工代表团体或寻求法律援助。此外,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备日后维权之需。最重要的是,积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只有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才能获得合法的赔偿和保护。
结语
在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员工离职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保护自身权益的措施包括与公司沟通、咨询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同事维护权益、保留相关证据,并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只有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才能获得合法的赔偿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