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选调生是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录用后根据各市县、各单位需求,结合选调生学历及所学专业统筹安排工作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