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赔偿
分公司撤销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分公司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就分公司流程基本分为三个部分:
1.股东会决议;
2.清算程序;
3.注销登记。
三、分公司被撤销债务怎么办?
分公司被撤销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全部对外的债权和债务都应该其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通常都是相对独立地开展其业务,在注销的时候应该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且接收其资产、债权以及没有偿还的债务。通过清算的制作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且提交至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可,总公司会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