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方面有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对于故意造成事故的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保险责任限额、未参保或逃逸的肇事车辆等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此时,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用和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分析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进行赔偿。
如果出现了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之一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原则及相关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原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解析来确定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承担比例。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司法实践,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是行车规则的违法程度和事故发生时的过错程度。如果一方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该方的责任比例将相应增加。同时,法律也考虑了其他因素,如交通信号灯的状态、路况等。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来确定责任分配,以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平正义。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在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若事故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则不予赔偿。对于抢救费用超过保险限额、未参保车辆或肇事后逃逸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主要基于法律和司法实践,考虑违法程度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依法确定责任分配,以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