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解除交通保险合同时应当向个人告知以下事项:
1. 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方式;
2. 保险费的返还;
3.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书面告知被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的原因和方式。”
2.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妥善处理保险合同解除后的保险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 《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代理人应当对与保险有关的情况,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如实告知对方。”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解除交通保险合同时,需要向个人告知解除的原因和方式、保险费的返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