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合同是可以拒签的。签订该合同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内容要合法合理。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就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其签约。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赔偿金
如果出现如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索要经济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注意。
二、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一、合法原则
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要承担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其次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二、公平原则
所谓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是法律的价值选择之一,也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三、平等自愿原则
这个原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另一方面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根据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四、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也受到自由意志协商一致的制约。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每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
五、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法律原则中的帝王条款,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具体到《劳动合同法》,简单地说就是订立劳动合同要诚实,讲信用。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都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
三、合同没到期转到另一家公司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