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集体合同时,上级工会可以给予指导和帮助,这对保证集体合同签订的合法、规范,减少纠纷也是有一定作用的。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主要目的是保障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协调企业经营者与企业职工之间带有共性的劳动关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一、工会会费个人缴纳标准是什么:
1、工会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2、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
3、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二、工会采购管理办法是什么:
1、福利物品采购,严格按照院工会委员会议通过的年度计划执行。采购之前必须得到确认,方可进行操作;
2、福利物品采购前,应做好采购计划,明确数量、品种、金额,认真填写好采购计划单,经工会或主管工会的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3、福利物品采购一次总金额超五万元以上,一般由院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代表、福利委员组成采购小组,共同选购实物,选购时要遵守采购规定,不得收取回扣。必要时采取招投标形式,做到操作规范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