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的权利有,收取保管费的权利;而保管人的义务有,按照交易习惯出具保管凭证的义务;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以及保管期限届满后,返还原物及其孳息的义务。
仓储合同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有哪些
仓储合同中保管方的义务: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以及妥善保管仓储物等。存货方的权利:收取仓单、入库单等凭证;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以及按约定的时间提起仓储物等。
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是什么
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是指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是什么
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有:亲自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同时,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的义务。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