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不能不给抚养费,可以少给,也可以用其他的财物来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