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必须及时核实,无论谁的错误,当事人都要第一时间汇报,由于近几年,农村盖房宅基地审批是城乡一体化管理部门及土地局审批,即使错了,也是审批部门不严导致的,与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不过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争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