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严格执行10个工作日划转地方国库的规定,不得超时滞留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当期应缴土地价款(租金)应当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