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证丢失需到房屋管理部门补办,包括填写申请、复印文件、开具证明、刊登声明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有申报、权属调查、审核公告、审批、登记注册等流程。农村房屋确认纠纷可通过协商、政府调解、起诉三种途径解决,起诉前需经过政府处理。
法律分析
一、农村房产证丢失去哪里补办
农村房产证丢失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
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放详细流程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放详细流程如下:
1.申报
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人的,到乡政府去申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上进行实地调查,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3.审核与公告
经县政府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三、农村房屋确认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房屋确认纠纷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人民政府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种途径。《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就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这一条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的处理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也是必经程序。
结语
农村房产证丢失补办需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房屋档案中的图纸文件,开具权属查询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流程包括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农村房屋确认纠纷可通过协商、人民政府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种方式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处理是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