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辖西宁市、海东市2个地级市和玉树州、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果洛州等6个民族自治州,共48县级行政单位。因此青海省律师收费标准适用于西宁、海东、玉树、海西、海北、海南、黄南、果洛等48个县级地区。青海省律师收费标准:一、按计件方式收费的标准:1、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3000元/件;(2)起诉阶段:5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元/件;(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件。因案件时间、地域跨度大、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6000元/件。3、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标的额收费费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5.5%。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5%。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4.5%。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3.5%。1000001元—2000000元的部分3%。2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5000001元以上1%。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3000-1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
法律依据
《关于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