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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是不是法律主体

2023-10-01 来源:欧得旅游网

集团公司是由多家相互关联的母、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自身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就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一、集团公司的注册要求

1、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要求: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

(2)具有3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50000万元以上。

2、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要求:

(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

(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

(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

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不同于单纯的预算编制,它是将企业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企业内部管理活动或过程的总称。

2、资金管理。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

3、投资管理。

4、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应对所管理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5、价格管理。

6、质量成本管理。

7、信息管理。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定期收集、在日常财务工作中,高度重视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管理效率等方面的财务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提供给决策部门和决策人,定期进行财务评价。

8、财务制度管理。集团公司应该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制订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纳税办法、核算办法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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