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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

2023-10-01 来源:欧得旅游网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

(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五)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一、用建筑物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怎么办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要了解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直接抵押贷款的。

了解抵押无效的情况,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本身并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并且没有缴纳足够的地价款,那么购买房产的个人此时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就属于抵押无效。

要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抵押协议,不能接受任何口头抵押贷款。

出于安全性考虑,在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最好给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填好受益人,重点来了,保险的期限一定要大于抵押期限!

最后,在抵押贷款到期或者由于一些原因取消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不要觉得就这样了,一定要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抵押贷款纠纷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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