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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贷款的风险应如何防范

2023-10-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保证贷款的风险防范可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核实保证

核实保证简称为“核保”,是指核实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是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达成的,是保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科学动态地分析保证人偿债能力

严格地对保证人的资产状况、偿债能力进行分析,从而对保证人加以选择。例如可以选择与借款企业的产业与经营产品互补的企业,或者在本行没有贷款的企业。同时也可以用投保等方式进一步保障债务的履行,减少银行的风险。

(三)贷后管理

贷款人不仅应当对贷款之后的贷款人进行跟踪、检查、管理和控制,对保证人也应当加大精力关注。贷款人应当注意控制保证人的保证总量,对保证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都应当进行密切的跟踪和观察。另外,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对借款合同进行修改必须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以避免保证人以此为由不履行保证责任。

如何防范不签劳动合同风险

防范不签劳动合同风险最好的方法就是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

保证贷款有哪些风险

保证贷款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超出《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范围的保证人,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医院、学校等作为保证人,也容易出现保证责任无法履行的信贷风险。个人或合伙企业提供贷款保证的,容易出现产权纠纷的风险。另外,借款人可能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关联企业提供相互保证,向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借款。

(二)代偿能力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贷款保证风险因素。银行贷款时保证人偿债能力良好并不能说明清偿期届至之时依然如此。市场状况瞬息万变,现实中保证人资产状况走下坡路,最后难以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多有发生。

(三)在现实中,许多保证人迫于行政干预和政府压力,被迫提供担保。但是,当贷款无法偿还时,它们又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银行由此而遭受了较多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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