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会保险不是五险一金,只是五险,不包括其中的一金。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而五险一金中不仅包括上述的五险,还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能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
一、不缴社保通常会有以下风险:
1、监管部门的处罚;
2、员工的追缴;
3、企业的口碑;
4、员工发生工伤的理赔;
5、员工无法享受养老、医疗等待遇的诉讼;
6、到达退休年龄无法依法享受退休待遇;
7、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失业待遇、女同志的生育金。
二、异地人员自行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总之,社会保险仅包括五险,不包括一金。社保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