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有: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的诊疗项目;
三、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四、其他诊疗项目。
根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第一,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
第二,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
第三,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相应的一部分。
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折后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4001-8000元报销55%;8001-12000元报销65%;12001-20000元报销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