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政治。政治审查合格、身体检查符合应征条件。2、学历。非农业户口的年轻人满足高中以上的毕业文化水平,农业户口的年轻人降低标准,但也需要是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3、年龄。征兵年龄不超过25岁。男兵征集年龄要求在18至24岁间,高校在校生年龄要求为22周岁以下,高职(专科)毕业生在23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年龄在17至22周岁。部队特别需要或要求的也会放宽对年龄的限制。4、身体。男兵征集的身高要求从最低162厘米,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兵征集的身高要求从最低160厘米,调整为158厘米以上,但是不同的兵种新兵的身高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体重方面依旧是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