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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给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2023-09-30 来源:欧得旅游网

如果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索要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一、工伤不给赔偿找哪个单位

工伤不赔偿找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职工受工伤后不赔偿的就可以找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二、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符合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身体上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标准不一样,而在工伤认定后却没有获得赔偿的情况下,可以找社保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相关内容:工伤以及赔偿问题劳动局是否能解决?

一、工伤以及赔偿问题劳动局是否能解决?

、工伤以及赔偿问题劳动局不一定能解决。

工伤纠纷是劳动纠纷的一种,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工伤纠纷,而找劳动局反映是有一定用处的。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

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二、无劳动合同可以认定工伤吗?

、无劳动合同不一定可以认定工伤。

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鉴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初次鉴定(确认)的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条件,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申请复查鉴定(确认)的条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向负责初次鉴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和劳动关系的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心不予受理。

受了工伤之后,职员一般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的。若是单位不予赔偿,此时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也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根据规定,若是仲裁申请被受理了,但是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一、工伤的赔偿款单位迟迟不给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

、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有工伤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哪些工伤赔偿金?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已经被认定成工伤,即使有工伤保险也有一部分工伤赔偿款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的,比如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员工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对于工伤的赔偿款单位迟迟不给的行为,员工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相关内容:工伤和侵权可以一起享有吗

一、工伤和侵权可以一起享有吗

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回老家”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

一般而言,合理时间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时间,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职业不断出现,有些职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对此类工作的“合理工作时间”认定,要结合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发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问题时,我们是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进行索赔还是可以同时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索赔,相信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对于伤者来说能够多一份赔偿在心理上也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工伤认定单位不来怎么办

在申请的时候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配合赔偿的话,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单位未办理工伤认定怎么办

单位没申请工伤认定,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单位没出工伤保险怎么办

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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