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是:被拐卖的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的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具体是怎样的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主体是特殊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