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申请人应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首先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后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最后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内地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居民身份证(包括一、二两代)上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情况同时用中文和当地通用文字)表示以下项目:
反面
姓名: 某某某
性别:X
民族:X
出生:(格式:“____年_月_日”)
住址:(即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
18位公民身份号码
正面
国徽、证件名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签发机关(第一代用印章形式,第二代用文字形式)
证件的有效期限(未满十六周岁:五年;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十年;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二十年;四十六周岁以上:长期)
此外第一代身份证反面有持证人的黑白照片,第二代是彩色的。
1984年,有关各方曾就居民身份证是否要有“婚姻状况”、“职业”等内容进行过争论和探讨,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实际情况,最终没有成为身份证内容。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