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办法: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
2、返还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返还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