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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2023-10-14 来源:欧得旅游网

涉外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

1、按国际条约规定送达;

2、外交送达;

3、使领馆代为送达;

4、送达其诉讼代理人;

5、送达其代表或分支机构、业务代理人;

6、邮寄送达;

7、传真、电子邮件;

8、公告送达。

一、法律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

1、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5、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二、夫妻一方想离婚采取哪些程序

夫妻一方想离婚采取程序如下: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根据一方提交的邮寄地址发送法律文件。如果退回或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对方下落不明、无消息的补强证据,进一步确定对方法律文件地址不能直接送达;

4、法院开始公告送达的文件,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送达。在公告中起诉对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国内案件公告期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缺席开庭和判决。

三、法院传票会用挂号信寄吗

法院传票会用挂号信寄。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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