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传票可交给与实告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不必送达本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同住成年家属可签收;是法人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签收;有代理人的,代理人可签收;已指定代收人的,代收人可签收。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的传票如果不能送达被告或者被告不在的,可以交给与实告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不一定非要送达本人才视为送达。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被告如何接收法院传票?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接收法院传票是非常重要的程序。被告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接收传票:首先,法院通常会通过邮寄方式将传票送达被告的住所地址。被告应确保地址的准确性,并及时查收邮件。其次,被告也可以亲自前往法院接收传票。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实。此外,如果被告委托了律师代理,传票也可以直接送达给被告的律师。被告应与律师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收到传票并做出相应的应对。总之,被告应积极主动地接收法院传票,以确保自己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接收法院传票是重要程序。可通过邮寄、亲自前往法院或委托律师等方式接收。被告应确保地址准确、及时查收邮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委托律师代理时,传票可直接送达律师。被告应与律师密切联系,确保及时收到传票并应对。被告应积极主动接收传票,保护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