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是法院通知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法律文书。但是,不同地区的法院,传票的样式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传票上会包含以下几项内容:第一,法院名称;第二,案号;第三,案由;第四,被传唤人的名字;第五,传唤事由,如开庭、谈话、应诉等;第六,应到场所,如第几法庭、某某人民法庭等;第七,应到时间,如某年某月某日几时几分;第八,签发人,也就是法官的名字;第九,应诉通知书及注意事项,会写明法院地址,法官姓名,联系方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等信息。
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协议离婚,即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情形。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协商不一致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