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同居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