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上诉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基本相同,。首先应该在法定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和先关证据材料然后等待二审法院开庭审判即可。
一、请问离婚起诉怎么办理
离婚起诉的办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由婚姻关系中请求离婚的一方,携带离婚诉讼书和相关证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在受理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会根据双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判决。对于调解不成功,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离婚判决上诉程序
离婚判决上诉程序包括:一、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上诉人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三、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四、二审法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五、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