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上的归化指某个不是某个国家的公民的人自愿、主动变成那个国家的公民或取得那个国家的国籍的行为,一般是居住在国外的人,依据所居国的法律规定取得新国籍。归化时若未放弃原有国籍而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就会造成多重国籍这一现象。有些国家的条件是归化者放弃其他国籍,以避免双重国籍现象的产生,归化申请可于届满五年居住期前的60天向当地移民局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1、外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外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