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纠纷能否上诉要根据一审判决的不同类型而定,主要情况有: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属于法定不能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当事人不能对此提起上诉;
2、经法院调解无效离婚并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生效,不得再次提起上诉;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原告和被告可以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原被告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