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的,除了出现重大的过错或过失教学事故,不会面临解聘。合同制教师跟在企业上班的性质一样,他们是由学校直接招聘来的教师,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发放,不影响职称评定,但五险一金是按企业险缴纳,而不是事业单位保险,目前来看,这一点主要是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额度相差较大。
一、教师解聘属于开除公职吗
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
二、代课老师属于劳务派遣吗
劳务派遣教师就是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去学校担任教师,不属于正式职工,也不会转正。
劳务派遣教师即你与另外一个劳务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公司将你派遣到学校担任教师工作,由该学校给你发放薪酬的用工方式。实际上你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学校形成的是用工关系。做教师只是临时性的,不属于在职教师。
三、民办教师死后有补助吗?
民办教师死后没有丧葬费和别的补助。
原民办教师的补助政策主要是一补两保险。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各地在解决原民办教师的问题上,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就出现发给原民师的生活补贴各地不同的问题,有的地区每年教龄8元钱,有的地区每年教龄1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