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在押人员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在看守所里要进行劳动等改造教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