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只可以针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海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上海,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为:挪用资金数额在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立案追究。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数额在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资金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影响挪用资金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或者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是数额较大;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是数额巨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挪用资金罪会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既遂法院的判刑规则:1、犯挪用资金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的,法院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与非法挪用资金罪有何不同?
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方式是:1.两罪的客体不同。2.客观表现不同。《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报案几天抓人
发现涉嫌挪用资金罪的人员可以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先进行侦查。本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