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法院传票,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但在离婚案件中,第一开庭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原告除非有很特殊情况,否则必须出庭。
一、离婚起诉能不去吗
离婚起诉必须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判决
离婚案中被告逃避拒不出庭的,法院的做法是先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被告仍不出现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中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实在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会对被告不利。
三、离婚案件中被告方不出庭能否判离
依照法律,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努力的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诉。因为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会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见,对于被告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或被告早已失踪下落不明的情形,法院是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以缺席判决,但是,是否会判决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