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且是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则能到天津落户:
1、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通常都不大于40周岁(有或没有学位证书都可以),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通常年龄都不大于45周岁,拥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限制年龄;
2、资格型人才,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具有国内外精算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员、律师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
3、技能型人才,在本市用人单位,高等职业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且工作够一年,拥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三十五周岁,拥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四十周岁,拥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50周岁的人员;
4、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学、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天能源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决定,各区级人才办公室负责组织区内领军企业的资格的认证,并公布领军企业的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