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温津贴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高温津贴日标准计算示例:5265÷21.75×12%=29元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并纳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