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应当直接给劳动者签收,如单位不配合,可向劳动部门索要。若索要不成,可向主管负责人或上级劳动厅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单位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时,可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劳动部门不受理,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受理义务。
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
2、单位如果不给你盖章,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的,在伤情相对稳定了,自己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即可。你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以单位未盖章为由不受理的,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受理义务。
拓展延伸
应对公司拒绝工伤认定:探索法律救济途径
当公司拒绝工伤认定时,您可以采取一些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咨询一位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其次,您可以寻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帮助,提起仲裁申请,让第三方机构介入并裁决争议。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此外,您还可以咨询工会或相关组织,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在整个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是非常重要的,以便支持您的主张。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制定最适合您的策略。
结语
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工伤认定权益至关重要。若单位不配合签收工伤认定书,您可向劳动部门索要或向上级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若单位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您可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通过劳动部门或法院行政诉讼来维权。寻求劳动法律顾问、仲裁机构、工会支持,并保留相关证据将有助于解决争议。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制定最佳策略。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