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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只能使用一次吗?

2024-04-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一次吗

不是的。只要第一套房贷还清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进行第二次公积金申请贷款。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一次吗

不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使用两次。1.公积金贷款只能在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次贷款;2.通常规定,如果家庭已经用了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那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就是说公积金贷款多只能贷款2次。3.一般来说,公积金管理对不同的套数的房子首付款比例是有一定的规定,如北京公积金管理规定: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为30%,满足相关规定的低(90平以下)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即,北京住房公积金首套房一般可贷7成,多可贷8成;二套房多可贷3成,三套房停贷。只要是第一次购房使用的公积金贷款还清,无论你房子是否过户卖掉,都可以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第二次使用的公积金贷款金额要比第一次用的时候少10万,而且第二次购房贷款的首付必须不少于总房价的四成 。

购房者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只要理由符合规定,可以一次性提取。比如首付、支付月供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书。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同一时间内只能用一次,最多只能贷款二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还款结束后方能进行下一次贷款。偿还住房贷款每年提取次数没有限制,可以按照还贷时间要求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只能在本市用吗

公积金在一个地方交,可以在另外的地方用。公积金贷款不能异地购房,但并不是说异地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省建设厅日前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异地住房贷款》),针对职工办理异地住房贷款,对《指导意见》给予了更进一步的说明。异地住房贷款是指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镇购房,并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办理异地住房贷款,执行购房(借款)地有关贷款的规定和政策。按规定,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驻冀石油、铁路等系统单位)申请异地住房贷款,其缴存所在地管理中心应提供职工缴存情况等证明材料。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省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以下简称“省外异地贷款”),贷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资金充裕的,也可使用本地资金。办理省外异地贷款的,职工购房(借款)地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协商签订职工异地住房贷款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与责任。签订的委托协议应报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办理省外异地贷款应收取一定的承办手续工本费,手续工本费由职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付。由职工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提供贷款资金时,该管理中心应要求缴存地管理中心在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同时,承诺将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时,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所购住房的购房人或不动产权利人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

二、所购住房属州中心按揭贷款楼盘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只接受2次内的贷款申请,即在我州或缴存城市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经还清,其中,贷款记录分别按州中心业务系统和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城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使用证明》)确定;

四、符合中心申请贷款的现行规定。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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