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回收提炼黄金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涉及进出口就有可能违法。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章,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提炼的时候用的工业废品,包括化学物等不能对环境进行大肆污染。同时,黄金不可以私自买卖。需办理证件。
提炼黄金需要注意:
1、提炼黄金的原材料。要通过正规渠道去买入废料。
2、残余物处置。炼金之后的残余物不是生活垃圾,电子废料中除了各类贵金属之外是含有铅、汞、六价铬、多澳联苯和多嗅联苯醚等污染成分,这些物质可能致畸、致突变甚至致癌的。要有专业的废弃物处置设备。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哪些废料可以提炼出黄金?
1、各类含金的电子元器件:录像机,电唱机,测定仪,分析仪,计算机等仪器和电器的部分触点,引线和线路板也含有金。
2、各种含金的合金:合金中金的含量都很高。还有许多低金合金,它们在使用后更容易被人们遗忘,当作一般的金属进行回收。
3、各类首饰废料,阳极泥,电池,焊料合金,齿科合金,镀金器件及化工,电子,医药,电镀和首饰等所有涉及黄金使用的器件都含有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九条 从事金银生产(包括矿藏生产和冶炼副产)的厂矿企业、农村社队、部队和个人所采炼的金银,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前款所列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章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置。
第十条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章,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法,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