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诉讼离婚赔偿怎么判定金额

2024-04-06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离婚赔偿的具体数额,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在结合了相应的因素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7)其他情况。

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1、有侵害行为。有过错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或者有直接侵害无过错一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人格权的行为。

2、有损害事实。如有过错一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一方失眠、易怒、疾病、甚至死亡,或者导致无过错一方的名誉、社会地位的降低或人格的损害等等。

3、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无过错一方的损害是因为有过错一方的行为所引起的。

4、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5、另一方主观上无过错。

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几个方面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离婚精神损害行为中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其中过失包括推定过失的情形。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不定来确定赔偿的数额,过错与责任呈正向关系,所以故意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比过失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大,因此对故意侵权的赔偿数额应大于过失侵权的赔偿数额。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根据这些具体情节恶劣程度可以确定损害事实的大小,从而为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提供依据。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这是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根据损害后果的轻重,可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大小。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亦可作为确定赔偿责任大小的理由。这种结果包括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健康状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如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承担赔偿或赔偿能力有限,那么应适当减少赔偿的数额。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我国各地生活水平不平均,差异较为明显,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有一定的影响。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在实际生活中,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多是一些在经济上具有明显优势、社会地位较高的“成功人士”,往往引起的社会影响也较大,所以也有必要对加害人的情况进行分析,以酌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七)其他情况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问题。

二、婚姻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需要损害赔偿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借鉴民法中衡量侵权精神赔偿的几个法定因素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但是,离婚损害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人很少因此获利,侵权的后果也往往仅限于无过错方的感情伤害。因此,完全按照民法上的一套标准是无法达到离婚损害赔偿的目的的。由于离婚损害一般仅限于过错方和受害人之间,更多注重惩戒、制裁过错方并以此达到抚慰受害方的作用,在具体案件中,应当从过错方角度和受害人角度分别考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