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自己协商的离婚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2024-04-06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看具体内容。事实上,自己写离婚协议书要具备以下法定要件:

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并且,撰写离婚协议书时要写明以下内容:

1、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男女双方作出离婚的意思是真实自愿的,可以表述为:男女(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确定孩子抚养问题。一般应写明孩子的姓名加身份号码,孩子由谁来抚养养费多少么支付抚养费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比如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以及房产编号,一般表述为:登记在甲(乙)方名下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方所有。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双方有共同债务的,即可以表述为:某某债务由某某承担或双方多少元债务由双方一人承担一半。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自动放弃该权利。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违约责任的约定。最后,因为签订离婚协议书涉及的内容较多,并且一定要处理孩子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所以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比如财产较多难以分割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撰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