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岚山头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及同三高速以东坪岚铁路以南虎山镇行政辖区、同三高速以东安东卫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基本农田:696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未利用地:46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包含碑廓镇、同三高速以西安东卫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坪岚铁路以北虎山镇行政辖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包含黄墩镇、中楼镇、巨峰镇、高兴镇行政辖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