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方式,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需经双方同意,否则赠与合同无效。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一方又进行同居,无过错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债务如何分配
一方提出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财产和债务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债务的分配原则是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则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对于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需经过双方同意,否则赠与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若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