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无权辞退村干部。村委干部是通过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按相关程序选出来的,代表全体村民意愿,所以不能用开除的办法,如村委干部有错误,不能胜任工作,群众威信低,需要辞退,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罢免程序,必须按选举时的程序,选民超过一半同意就通过罢免。书记是负责文件记录或负责缮写的人员,在一些政党和政党型社团中,是主持日常事务的领导人。社会主义政党的最高领导人一般称总书记或第一书。而书记则指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区委书记等。村干部是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村干部主要是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员会内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村民怎么能把村书记罢职
村支书是不可能罢免的。村书记不作为罢免需要根据村委会或者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可以直接给乡镇街道党委写信,对照党章以及其他文件中关于支部书记任职的条件,历数该村支书的所作所为,认为该村支书严重失职,请求撤去其支部书记职务。尽量找更多的党员联名,举报信上留下联系方式,方便上级调查处理。乡镇党委不同意,村支书不可能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