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平的汉语大词典是: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晋潘岳《闲居赋》序:“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朱晖素事录尚书高阳王雍,雍欲以为廷尉评,频烦托顺,顺不为用。”唐杜甫《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廷评近要津,节制收英髦。”唐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廷评日下握灵蛇,书记眠时吐綵凤。”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二》、《通典·职官七》。
廷尉平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廷尉平详细内容】
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
二、引证解释
⒈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二》、《通典·职官七》。引《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晋潘岳《闲居赋》序:“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朱暉素事録尚书高阳王雍,雍欲以为廷尉评,频烦託顺,顺不为用。”唐杜甫《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诗:“廷评近要津,节制收英髦。”唐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诗:“廷评日下握灵蛇,书记眠时吐綵凤。”
三、网络解释
廷尉平廷尉平,亦作'廷尉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
四、综合释义
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晋潘岳《闲居赋》序:“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朱暉素事録尚书高阳王雍,雍欲以为廷尉评,频烦託顺,顺不为用。”唐杜甫《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诗:“廷评近要津,节制收英髦。”唐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诗:“廷评日下握灵蛇,书记眠时吐綵凤。”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二》、《通典·职官七》。
五、关于廷尉平的词语
六、关于廷尉平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