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提起的三股势力到底是什么? 本次内容来回答你。
200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作了明确定义。暴力恐怖势力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民族分裂势力是指从事对主权国家构成的世界政治框架的一种分裂或分离活动的团体或组织。民族分裂势力是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政治力量。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在宗教名义掩盖下,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
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三股势力”在中亚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这一地区特定历史、地域和人文条件的产物。“三股势力”各自的表现形式虽有所不同,但本质并无根本不同。